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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全省两会期间,张董事长以省政协常委名义向大会提交了《关于修改河道工程维护费征收办法的建议》,对河道费的征收办法、标准、使用等提出了建议。
日前,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分别对张董事长的提案进行了书面答复。答复明确指出,河道费的收取标准的确存在不合理的问题,水利厅已会同财政厅、物价局向省政府专题请示,并经省政府批准,对计征标准进行了调整: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、外贸出口企业、农产品加工企业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等四类企业由现行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‰征收降为按0.5‰征收。同时,省有关部门将根据提案提出的建议,加强征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,不断规范征收秩序和征管行为,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。(总裁办)